為便于廣大考生在2017年安全工程師考試前的充裕時間里提升復習效率與增加對知識點的把握,大立教育特地為大家總結了礦山安全監督部門的職責相關知識。
依照《礦山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對礦山安全工作行使7項監督職責:
(1)檢查礦山企業和管理礦山企業的主管部門貫徹執行礦山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
(2)參加礦山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3)檢查礦山勞動條件和安全狀況;
(4)檢查礦山企業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5)監督礦山企業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專項費用的情況;
(6)參加并監督礦山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監督職責。
以上內容小而精,以備廣大考生在零碎時間內知記相關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