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即將開考,為了幫助各位考生更好的復習,大立教育今天為大家整理《建筑施工安全專業實務》考點速記學習資料,只有把這些基礎抓牢了,才會有機會沖刺高分!
【考點一】危險因素監控措施
(1)列出危險源清單。
(2)登記建檔。
(3)編制方案。
(4)監督實施。
(5)公示告知。
(6)跟蹤監控。
(7)制定應急預案。
(8)告知應急措施。
【考點二】塔式起重機的驗收
安裝單位自檢。
委托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資料審核。
組織驗收。
【考點三】豎向洞口防護做法
電梯井首層應設置雙層水平安全網,兩層網之間的間距為 600mm。施工層及其他每隔兩層且不大于 10m 設一道水平安全網。
施工層的下一層的井道內設置一道硬質隔斷以防物件掉落。
施工層的下一層,利用結構墻壁上的大螺栓孔安裝四個勾頭螺栓,其直徑不小于 25mm;
在勾頭螺栓上架設兩根橫向鋼管,并沿橫向鋼管架設三根縱向鋼管,形成鋼管框架;
在鋼管框架上滿鋪腳手板,其端部與墻體的間隙應小于 150mm。
【考點四】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原則
采用三級配電系統。
采用二級漏電保護系統。
采用 TN-S 接零保護系統。
①分配電箱應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場所。
②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一般不得超過 30m。
③開關箱與其供電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應超過 3m。
特殊場所使用的照明器應使用安全電壓
①隧道、人防工程、高溫、有導電灰塵或燈具離地面高度低于 2.5m 等場所照明,電源電壓不應大于 36V。
②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 24V。
③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 12V。
④移動式照明器(如行燈)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36V。
【考點五】高處作業
作業高度分為:I 級 2~5m,II 級>5~15m, III 級>15~30m 及 IV 級>30m 四個區域。作業半徑分別為 3m、4m、5m、6m。
高處作業安全防護設施驗收資料主要內容: 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施工方案; 安全防護用品用具產品合格證明; 安全防護設施驗收記錄; 預埋件隱蔽驗收記錄; 安全防護設施變更記錄及簽證。
【考點六】豎向洞口防護做法
電梯井首層應設置雙層水平安全網,兩層網之間的間距為 600mm。施工層及其他每隔兩層且不大于 10m 設一道水平安全網。
施工層的下一層的井道內設置一道硬質隔斷以防物件掉落。
施工層的下一層,利用結構墻壁上的大螺栓孔安裝四個勾頭螺栓,其直徑不小于 25mm;
在勾頭螺栓上架設兩根橫向鋼管,并沿橫向鋼管架設三根縱向鋼管,形成鋼管框架;
在鋼管框架上滿鋪腳手板,其端部與墻體的間隙應小于 150mm。
【考點七】基坑開挖
監控方案應包括: 監控目的、監測項目、監控報警值、監測方法及精度要求、監測點的布置、監測周期、工序管理和記錄制度以及信息反饋系統等。
基坑工程現場監測的對象應包括: ①支護結構。 ②地下水狀況。 ③基坑底部及周邊土體。 ④周邊建筑。 ⑤周邊管線及設施。 ⑥周邊重要的道路。 ⑦其他應監測的對象。
【考點八】腳手架拆除
架體的拆除應從上而下逐層進行,先支的 后拆、后支的先拆,嚴禁上下同時作業。
同層桿件和構配件須按先外后內順序拆除;
作業腳手架連墻件必須隨架體逐層拆除, 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層拆除后再拆架體。
拆除作業過程中,當架體的自由端高度超過2 個步距時,必須采取臨時拉結措施。
【考點九】落地式操作平臺
落地式操作平臺的面積不應超過 10m2, 高度不應超過 15m,高寬比不應大于 2.5:1。
施工平臺的施工荷載不應超過 2.0kN/m2, 接料平臺的施工荷載不應超過 3.0kN/m2。
落地式操作平臺應獨立設置,并應與 建筑物進行剛性連接,不得與腳手架連接。
在立桿下部設置底座或墊板、縱向與橫向 掃地桿,在外立面設置剪刀撐或斜撐。
落地式操作平臺應從底層第一步水平桿起逐層設置連墻件且間隔不應大于 4m,同時應設置水平剪刀撐。連墻件應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壓力的構造,并應與建筑結構可靠連接。
【考點十】方案編制內容和審核要求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項目工程技術人員進行編制, 專項方案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項目概況;2)編制依據;3)施工計劃;4)施工工藝技術;5)施工安全保證措施;6)勞動力計劃;7)計算書及相關圖紙.
(2)專項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當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相關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3)不需專家論證的專項方案,經施工單位審核合格后報監理單位,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
【考點十一】方案論證參加人員
1.論證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包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
2.下列人員應當參加專家論證會:
(1)專家組成員。
(2)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
(3)監理單位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及相關人員。
(4)施工單位分管安全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項方案編制人員、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5)勘察、設計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
【考點十二】專家論證的主要內容
(1)專項方案內容是否完整、可行。
(2)專項方案計算書和驗算依據是否符合標準規范。
(3)安全施工的基本條件是否滿足現場實際情況。專項方案經論證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單位應當按照論證報告修改,并重新組織專家進行論證。
【考點十三】盾構法施工用電安全技術
(1)盾構法隧道施工中除一般機械設備用電和生活用電等常規用電之外,盾構掘進動力系統的供電電壓高達 10kV。
(2)一般用電是臨時用電,要從材料上把關,電纜線必須是三相五線電纜,漏電保護器必須有效。
(3)專項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要由電氣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編制,并經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審批后方可施工。
(4)臨時用電系統在施工完成后要經過編制人、項目經理、審批人及專職電工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大風、雨雪前后對整個施工現場的供電系統及用電設備進行檢查,確保無安全隱患再投入使用。
【考點十四】起重傷害事故預防安全技術
(1)起重吊裝作業前,必須編制吊裝作業專項施工方案,并應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作業中,未經技術負責人批準,不得隨意更改。
(2)起重機操作人員、起重信號工、司索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特種作業資格證書上崗,嚴禁非起重機駕駛人員駕駛、操作起重機。
(3)嚴格執行“十不吊”
①信號不明不準吊; ②斜牽斜掛不準吊; ③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準吊; ④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 ⑤吊物上有人不準吊; ⑥埋在地下物不準吊; ⑦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不準吊; ⑧現場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準吊; ⑨棱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準吊; ⑩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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