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人事考試信息網發布了關于2018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了幫助考生順利報名,大立教育特將2018年湖南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報名條件整理出來,供大家參考。
報名條件
凡符合原省人事廳、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轉發人事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湘人發〔2004〕128號)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其中對中專以上學歷層次專業,可參照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參考目錄報考,(見附件1)。有關從事安全生產業務的規定和解釋(見附件2)執行。
(一)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業務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二)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且在2002年9月3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兩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等材料。臺灣居民還須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