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義烏市人事(人力資源)考試辦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為做好 2017 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7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6 號)要求,以及省人力社保廳等12部門《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查的通知》(浙人社發〔2017〕54號)規定,現將有關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考試定于10月28日至 29 日進行,具體時間及科目為:
10月28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下午 2:00-4:30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10月29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產技術
下午 2:00-4:30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二、報考條件和獲得證書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業務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二)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于2002年9月3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 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 個科目的考試。
(三)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四)獲得證書條件。參加全科級別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暫停考試年份 2016年不計入成績有效期);參加免2科級別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
三、報考事項
報考人員于8月7日至16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 http://www.zjks.com ) 鏈接的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按報名系統上的流程與要求,分別作出誠信承諾、如實填報報考信息、上傳電子證件照片(電子照片專用工具處理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
報考人員應認真核對所填的信息和上傳的照片,以及所選的級別、科目、報名點等是否正確,務必在確認無誤后再打印“報名表”(打印的“報名表”請妥善留存,供“考后資格審查”時備用),在打印“報名表”后即可進行網上交費。若發現報名信息有誤,可在交費前重新修改,交費后則不能再修改(報名和打印的信息,必須以交費前最后一次報名或修改的信息為準)。
已在網上報名并交費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23日至27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線打印準考證(不得離線打印或下載后修改打印),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考點設在省直(杭州)。
原則考生應按戶籍所在地或單位所在地進行報名。由于整個報名和交費過程均由報名人員自行完成,因此如屬報名人員填錯信息、傳錯照片、報錯級別或科目、選錯考區或報名點、未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導致參加考試、信息聯絡、資格審查、證書制發和使用等受影響的,須由報名人員自擔責任。只進行網上信息填報未進行網上交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四、收費標準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16〕71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每人65元,其余三門科每人每科 60元。考生的繳款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五、考試題型和相關規定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卷,用黑色墨水筆、2B鉛筆分別在專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書寫和填涂作答,草稿紙由考場統一發放和回收;其他3個科目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試卷空白處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方可入場(兩證缺一不可),開考5分鐘后禁止入場。嚴禁將電子通訊設備、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禁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以及考試信息帶出(傳出)考場。在答題前應仔細閱讀試卷封二和答題卡首頁的作答須知或注意事項,用規定的筆具在相應的區域內涂寫規定的基本信息和作答;答題卡不得折疊和污損,不得作與考試無關的標記。否則,影響考試成績的,應由考生本人負責。
六、考試用書
2017 年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內容按照《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2011 版)》的要求執行,對于近年來部分相關法規變化情況,考試內容也相應有所變化,具體請參見《2017 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法律法規修訂、新增內容的說明》(見附件 1)。教材征訂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委托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中心負責。地址:杭州市西溪河下 77 號,郵編:310012,聯系電話:0571-88073345,聯系人:楊吉。
七、考試成績公布和考后資格審查
考試成績經國家相關機構確認或劃定分數線后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并下載考試成績。有關個人證書信息可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www.zjzwfw.gov.cn)查詢。
報考資格審查工作采取考后審查的方式進行,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實施。對于應試科目成績全部合格有效的考生,請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參加現場報考資格審查,逾期不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成績。
考后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地點、所需提交的資料等具體事項,由省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確定后,與考試成績一并公布(同時也在相關部門的網站發布),請相關考生注意查看。報考條件咨詢電話為:0571-87053653。
八、有關要求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具體工作計劃見附件 2)。
要加強與公安、無線電管理、學校等相關部門(單位)的溝通協調,采取切實措施做好考試的服務保障與安全管理工作。今年是實行考后資格審查改革的第一年,要通過多方式、多渠道加強考后資格審查的宣傳,并嚴密組織實施,堅持原則、把握標準、上下配合、力避漏審。全體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者,一經發現,將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 31 號令)和人社部辦公廳印發的《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等處理;對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試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對主觀違紀的,要按照我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規定(浙人社發〔2014〕140 號)處理,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
附件:
1.2017 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法律、法規修訂、新增內容的說明
2.2017 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2017年7月19日
附件 2
2017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