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全工程師備考之戰已經打響,快跟著大立每日一練一起學習吧,每天三道題,干貨考點盡在你掌握。以下為2018年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練習題,今天你練了嗎?
2018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每日一練(11.28)
1、依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有著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行使現場檢查權、現場處置權、緊急處置權的( )。
A.查封扣押權
B.強制執行權
C.行政居留權
D.行政處分權
【參考答案】A
【答案解析】《安全生產法》第五十六條對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賦予了4項職權。即現場檢查權、當場處理權、緊急處置權、查封扣押權。
2、依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當事人逾期不繳納行政處罰決定的,下列執行措施中,處罰機關可以采取的是( )。
A.到期不繳罰款的,每日按罰款額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B.將查封的財物作價沖抵罰款
C.自行將扣押的財物拍賣抵繳罰款
D.自行或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參考答案】A
【答案解析】如果當事人沒有正當理由逾期不履行,則導致強制執行。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實行強制執行有三種措施:(1)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2)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3)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依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被許可人以欺詐、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行政機關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如取得的行政許可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事故的,則申請人( )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
A.3
B.5
C.7
D.10
【參考答案】A
【答案解析】第七十九條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取得的行政許可屬于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事項的,申請人在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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