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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6年河南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報名公告》中得知,2016年河南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報名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8月15日至8月26日期間,省直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8月24日至8月26日,具體資格審查規定如下:
現場資格審查時新考生須提交《資格考試報名表》、身份證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主管單位出具的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證明。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符合報考條件的新考生,須由本人提出申請,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并分級別、分專業匯總打印填寫《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匯總審批表》(見附件1,下稱《匯總審批表》)一式兩份,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資格審查材料到各省轄市公安消防支隊初審,初審通過后到所屬省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職改)部門進行審查,然后將通過資格審查考生的《資格考試報名表》、《匯總審批表》送交省轄市人事考試機構;省轄市符合免試條件的新考生,經省轄市公安消防支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職改)部門資格審查后還須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行政服務大廳(鄭東新區農業東路與祥盛街交叉口向東50米出版大廈二樓)進行資格終審,通過資格終審后將考生的《資格考試報名表》、《匯總審批表》送交所屬省轄市人事考試機構。
省直單位符合條件的新考生,須由本人提出申請,主管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并分級別、分專業匯總打印填寫《匯總審批表》一式兩份,到省公安消防總隊防火監督部技術處(金水區玉鳳路與福元路交叉口向東200米路北)初審,初審通過后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行政服務大廳(鄭東新區農業東路與祥盛街交叉口向東50米出版大廈二樓)進行資格終審,最后將通過資格審查考生的《資格考試報名表》、《匯總審批表》于8月29日前送交省人事考試中心。
各省轄市人事考試機構將通過現場資格審查的考生狀態在網上設置為“資格審核通過”,并于2016年9月2日前將《匯總審批表》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給省人事考試中心計算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