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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長假將至,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也越來越近。近日,《江西省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掛牌督辦暫行辦法》)和《江西省火災隱患社會公示暫行辦法》日前同步出臺,對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工作、一般性火災隱患社會公示及整改事項等予以了明確。
據了解《掛牌督辦暫行辦法》明確,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事項由設區市、縣(市、區)消防部門提出,依法按程序報告本級政府確定。設區市、縣(市、區)政府收到書面報告后,應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決定,并抄送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場所)行業主管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上級政府根據消防部門意見對重大火災隱患進行掛牌督辦。
按照規定,消防部門收到本級政府同意掛牌督辦的批復意見或上級政府掛牌督辦的文件后。應在7個工作日內,在被掛牌督辦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場所)主要入口等醒目位置,懸掛“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場所)”警示牌,并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告。被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場所)應向消防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書面報送整改方案,明確整改責任、人員、措施、時限等內容。
此外,《掛牌督辦暫行辦法》明確,被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場所)逾期不改的,消防部門和有關部門依法對隱患單位(場所)采取行政措施督促整改,并視情況將其列為消防安全嚴重失信行為,按有關規定納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
江西省消防總隊于9月出臺了新規,規定將存在火災隱患逾期不改列為消防安全失信行為,符合嚴重失信行為界定情形的信用主體將被列入消防安全失信行為“黑名單”,受相應懲戒,相關信息將被列入省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對較重失信行為則實施重點監管和行業通報等懲戒措施。消防部門將把嚴重失信行為列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在“法媒銀”等平臺曝光,并聯合相關部門或機構對嚴重失信行為的信用主體進行聯合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