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采購管理是實施工程管理并取得利潤的重要手段
國際工程施工中的質量管理通常由承包人的項目經理或指定的技術副經理或總工程師主管,主要內容是技術管理和質量保證。
獲得整個工程合同的總承包人將該工程按專業性質或工程范圍再分包給若干家承包人分擔實施任務,是國際普遍采用的方式。
組織工程的移交和驗收關系施工階段合同履行的終止、合同價款的收取以及缺陷責任期的開始。
國際工程承包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
大型建筑工程中,當事人普遍不愿將糾紛提交訴訟,傾向于通過在合同中規定的ADR(非訴訟糾紛解決程序)解決糾紛。
常用ADR方式:仲裁;FIDIC合同條件下工程師準仲裁;⑶DRB(糾紛審議委員會)方式;NEC(新工程合同)裁決程序
DRB的委員由在工程施工、法律和合同文件解釋方面具有經驗的專家組成,支付給DRB委員的費用包括聘請費和酬金。
DRB工作程序:現場訪問、糾紛提交、聽證會、定期會、解決糾紛建議書。
DRB優點:開始時就介人項目,了解項目管理情況及其存在的問題;公正、中立,有項目工程施工方面豐富經驗;及時解決糾紛;費用較低;發包人和承包人自己選擇委員;建議不是強制性的,不具有終局性和約束力。
NEC早期預警程序:出現增加合同價款、推遲竣工、工程使用功能降低問題,發包人和承包人均應立即向對方發出早期警告。合同各方共同召開早期預警會議,各方研究并提出解決措施,以避免或減少該問題的影響,尋求對將受影響的所有各方均有利的解決辦法,并決定最終應采取的措施。
NEC補償事件程序:非承包人的過失而引起的事件,承包人有權根據補償事件對合同價款和工期的影響要求補償,包括獲得額外付款或延長工期。
NEC裁決人程序:工程師代表的是發包人的利益,處理補償事件可能引發承包人對其公正性的懷疑,在此種情況下,就依靠裁決人來解決糾紛。
建設工程監理合同條款: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規模、總投資);詞語定義;組成合同的文件(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本合同標準條件;本合同專用條件;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議定監理業務范圍;按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監理業務起止時間;簽字蓋章和簽約時間。
監理合同條件: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義務;權利;責任;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酬金;其他。
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依據;;范圍和工作內容;外部條件;雙方約定的委托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書面答復時間;提供設施;工作人員數;失職,承擔責任;支付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金額;支付報酬的幣種和匯率;獎勵辦法;爭議解決。
國際工程承包:對工程項目進行投標、施工、設備采購及安裝調試、分包、提供勞務等;施工詳圖設計和部分永久工程的設計。
FIDIC施工合同條件(新紅皮書)特點:以競爭性招標投標方式選擇承包商,合同履行過程中采用以工程師為核心的工程項目管理模式,適于整個土木工程。
EPC交鑰匙項目合同條件(銀皮書)適于工廠建設之類的開發項目,包含項目策劃、可行性研究、具體設計、采購、建造、安裝、試運行全過程
合同的簡短格式適于價值較低、形式簡單、重復性、工期短房屋建筑和土木工程。
FIDIC系列合同條件特點:國際性、通用性和可靠性。
FIDIC合同條件應用方式: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一些國際項目直接采用;合同管理中對比分析使用;在合同談判中使用;部分選擇使用。
英國NEC合同條件由英國土木工程師協會編制。包括六種主要選項條款;九項核心條件;十五項次要選項條款;。
NEC主要選項條款:總價合同;單價合同;目標總價合同;目標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工程管理合同。
NEC核心條款:總則;承包人主要職責;工期;檢驗與缺陷;支付;補償;權利;風險與保險;爭端與終止。
NEC不是某種標準的合同條件,而是內涵廣泛的系列合同條件。
NEC的主要特征:適用范圍廣;為項目管理提供動力(強調溝通、合作與協調);簡明清晰
美國建筑師學會AIA出版標準的項目設計和施工方面合約文件,用于機關業務和項目管理。A系列: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B系列,發包人與提供專業服務的建筑師之間;C系列,建筑師與提供專業服, 務的顧問之間
AIA系列合同特點:主要用于私營的房屋建筑工程,專門編制用于小型項目的合同條件。
AIA系列合同條件核心是通用條件。計價方式:總價、成本補償合同、很高限定價格法。
危險源辨識方法:專家調查法(頭腦風暴法、德爾菲法);安全檢查表(SCL)法
頭腦風暴法:專家創造性的思考,德爾菲法:背對背的方式對專家進行調查
安全檢查表法的優點:簡單易懂、容易掌握,可以事先組織專家編制檢查項目,使安全檢查做到系統化、完整化。缺點:一般只能做出定性評價。
危險性S的值20分以下:可忽略風險; 20~70間:可容許風險; 70~160間:中度風險; 160~320:重大風險。大于320:不容許風險。
危險源控制策劃原則:盡可能完全消除有不可接受風險的危險源;不可能消除有重大風險的危險源,應努力采取降低風險的措施;在條件允許時,應使工作適合于人;應盡可能利用技術進步來改善安全控制措施;將技術管理與程序控制結合起來
風險控制策劃:可忽略的:不采取措施不必保留文件紀錄;可容許的:不需要另外的控制措施,考慮投資效果更佳的解決方案或不增加額外成本的改進措施,需要監視來確?刂拼胧┚S持;中度的:努力降低風險,仔細測定并限定預防成本,在規定的時間期限內實現降低風險的措施。在中度風險與嚴重傷害后果相關的場合,須進一步地評價,更準確地確定傷害地可能性,確定是否需要改進控制措施;重大的:直至風險降低后才能開始工作。為降低風險有時必須配給大量的資源。當風險涉及正在進行中的工作時,應采取應急措施;不容許的:只有當風險已經降低時,才能開始或繼續工作。如果無限的資源投入也不能降低風險,就必須禁止工作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安全預防措施
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安全知識、安全技能、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法規。
安全技術交底內容:作業特點和危險點;具體預防措施;應注意的安全事項;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標準;發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
通過安全檢查可以發現工程中的危險因素,以便有計劃地采取措施,保證安全生產。由項目經理組織,定期進行。
安全檢查類型:日常性、專業性、季節性、節假日前后的、不定期檢查。
安全檢查注意事項:深入基層、領導與群眾結合;組織領導機構,配備適當檢查力量;各項準備工作;目的和要求;自查與互查結合;查改結合;建立檢查檔案
安全檢查主要內容:查思想;查管理;查隱患;查整改;查事故處理
職業健康安全事故:職業傷害、職業病。
職業傷害事故: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不包括上下駕駛室時發生的墜落傷害,起重設備引起的觸電及檢修時制動失靈造成的傷害);觸電;淹溺;灼燙(指火焰引起的燒傷、高溫物體引起的燙傷、強酸或強堿引起的灼傷、放射線引起的皮膚損傷,不包括電燒傷及火災事故引起的燒傷);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傷害。
事故后果嚴重程度:輕傷事故;重傷事故;死亡事故(1~2人);重大傷亡事故(3人及以上);特大傷亡事故(10人及以上);急性中毒事故
職業病為10大類共115種:塵肺;放射性;中毒;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皮膚病;眼病;耳鼻喉口腔;腫瘤;其他
職業健康安全事故處理原則(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事故責任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事故責任者沒有處理不放;沒有指定防范措施不放過。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統計實行地區考核制度。安全生產行政主管部門對各部門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情況實行分級考核。
傷亡事故處理規定: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由發生事故的企業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處理;傷亡事故處理應在90日內結案,不得超180日。
工傷認定:工作時間和場所內;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患職業病;因工外出期間;上下班途中;其他情形。
視同工傷: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搶險救災;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舊傷復發。
不得認定或視同工傷:犯罪傷亡;醉酒導致傷亡;自殘或者自殺。
在醫治或療養后被確認不宜繼續從事原有害作業或工作的,應自確認日起兩個月內調離原崗位;工作需要暫不能調離的的技術骨干,調離期限很長不超過半年。
文明施工意義:促進企業綜合管理水平的提高;適應現代化施工的客觀要求;代表企業的形象;利于員工的身心健康、培養和提高施工隊伍的整體素質。
現場環境保護意義:保證人們身體健康和社會文明的需要;消除對外部干擾保證施工順利進行的需要;現代化大生產的客觀要求;節約能源、保護人類生存環境、保證社會和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文明施工的規定:個人崗位責任制、經濟責任制、安全檢查制度、持證上崗、獎懲制度、競賽制度和各項專業管理制度。
氣體狀態污染物:運動速度較大,擴散較快,大氣中分布比較均勻的特點。包括:分子狀態污染物、蒸氣狀態污染物。
蒸氣狀態污染物:常溫常壓下易揮發,以蒸氣狀態進入大氣(機動車尾氣、瀝青煙中含有的碳氫化合物、苯并[a]芘)。
粒子狀態(固體顆粒)污染物:微小液滴和固體顆粒,粒徑在0.01~100μm之間,復雜的非均勻體。分降塵、飄塵(10μm)。
氣態污染物治理技術:吸收法;吸附法;催化法;燃燒法;冷凝法;生物法
水污染物工業;生活;農業
廢水處理技術:化學法(分離、分解)、物理方法,物理化學方法(吸附法,反滲透法,電滲析法)、生物法(降解)。
聲音在20~20000HZ
噪聲控制技術可從聲源、傳播途徑、接收者防護、嚴格控制人為噪聲、控制強噪聲作業的時間等方面來考慮。
從聲源上降低噪聲,是防止噪聲污染的最根本的措施。
建設工程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特點:復雜性;多樣性;協調性;不符合性;持續性;多樣性和經濟性
安全生產:使生產過程處于避免人身傷害、設備損壞及其他不可接受的損害風險(危險)的狀態。
不可接受的損害風險:超出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超出方針、目標和企業規定的其他要求;超出人們普遍接受要求。
安全控制:對生產過程中涉及到的計劃、組織、監控、調節和改進等一系列致力于滿足生產安全所進行的管理活動。
安全控制的方針:安全靠前,預防為主;以人為本。
安全控制的目標:減少或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減少或消除設備、材料的不安全狀態;改善生產環境和保護自然環境;安全管理的目標。
施工安全控制特點:控制面廣;動態性;控制系統交叉性;控制的嚴謹性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實施: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設置安全生產設施、安全教育和培訓、溝通和交流信息、通過安全控制使生產作業的安全狀況處于受控狀態。
施工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取得安全施工許可證后開工;有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執業資格;三級安全教育(進廠、進車間和進班組);特種作業操作證;五定(定整改責任人、措施、完成時間、完成人、驗收人);六關(措施、交底、教育、防護、檢查、改進);設施齊全,符合規定;施工機械安全檢查合格。
危險源:可能導致人身傷害或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或這些情況組合的危險因素和有害因素。
危險因素:突發性和瞬間作用,有害因素:在一定時期內慢性損害和累積作用。
危險源是安全控制的主要對象
危險源:靠前類危險源、第二類危險源。
靠前類危險源:可能發生意外釋放的能量的載體或危險物質(炸藥、壓力容器)。
第二類危險源:造成約束、限制能量措施失效或破壞的不安全因素(電纜絕緣層、腳手架、起重機鋼繩)。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不良環境。
靠前類危險源是事故發生的前提,第二類危險源的出現是靠前類危險源導致事故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