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甘肅省委辦公廳日前制定《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積極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對具有重大發明創造、學術帶頭人或轉化科技成果取得顯著成效的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晉升職稱和職業資格等級。
《意見》還提出,要優化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才申報參加職稱評審服務,對專業不對口的專業技術人才,可采用延長專業年限辦法晉升職稱。對具有較高學術造詣、重大研究成果和特殊技能的高層次人才和重點產業急需緊缺人才實行職稱直聘制度。
離崗創業可保留原有身份和職級
《意見》指出,破除人才流動障礙。打破戶籍、地域、身份、學歷、人事關系等制約,促進人才在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之間順暢流動。完善事業單位各類人才離崗創業具體辦法,允許離崗創業人員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職級,協議期滿后及時回原單位工作的,可享受離崗時的職務待遇。對事業單位離崗創業人員離職后形成的空缺崗位,由離崗創業人員原所在單位調劑解決。完善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為人才跨地區、跨行業、跨體制流動提供便利條件。
逐步推行“凡晉必下”制度
適當放寬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高級職稱職數限額。探索建立縣以下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調整辦法,適當放寬縣鄉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限額,鼓勵基層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根據專業特點,逐步推行“凡晉必下”制度,對晉升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須有縣及縣以下對口單位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一年以上的服務或工作經歷。事業單位承擔國家或省級重大研究項目或課題,需要突破崗位結構比例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可申請設置特設崗位,特設崗位不受本單位崗位總量、很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
領軍人才連續三年不合格將“退隊”
完善突出貢獻人才獎勵體系。加大在甘“兩院”院士、“甘肅省科技功臣”、“甘肅省領軍人才”獎勵力度,提高“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省優專家”一次性獎勵標準。對入選“千人計劃”“萬人計劃”的高級專家,按實際貢獻大小給予一次性獎勵。
對入選國家“杰出專業技術人才”“百千萬人才工程”“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工程”“長江學者”“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的專業技術人才,直接納入省領軍人才靠前層次管理,并享受相應津貼待遇。完善省領軍人才激勵和退出機制,對年度考核優秀和有突出貢獻的進行年度津貼獎勵,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發當年津貼,連續三年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納入領軍人才隊伍。
科技人才可在職創業或兼職
鼓勵支持人才創新創業。允許和鼓勵在甘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農技推廣機構的科技人才,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以在職創業或在科技型企業兼職,收入歸個人所有。加大對人才創業的支持力度,完善落實培訓指導、項目扶持、貸款貼息、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提高創業成功率。充分利用人才工作專項資金、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扶持專項資金及各類政府投資基金等資金渠道,加大對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支持力度。加快大學科技園、文化創意產業園、科技創新城等創業平臺建設,引導各類人才根據企業和市場需求開展項目研發和成果轉化。
不將論文作為評價應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條件
改進人才評價考核方式。堅持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的人才評價導向,克服唯學歷、唯職稱、唯論文等問題。不將論文作為評價應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條件。制定人才分類評價辦法,基礎研究人才以同行學術評價為主,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人才突出市場評價,哲學社會科學人才強調社會評價。鼓勵各地各行業各領域研究出臺個性化評價辦法,對“民間藝人”“能工巧匠”“土專家”“田秀才”等實用人才,授予具有地方和行業特色、有別于國家職稱系列的專門稱號,并給予適當補貼。(來源:蘭州日報)
文件原文:
中共甘肅省委
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加快推進人才強省戰略,著力破除束縛我省人才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很大限度激發各類人才創新創業活力,更好地為建設幸福美好新甘肅提供堅強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著眼提升創新創業能力,優化人才培養機制
1.改進人才教育培養模式。統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人才培養開發規劃,突出人才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培養,探索形成以創新創業為導向的人才培養機制。加強人才形勢分析和需求預測,分行業分領域制定人才培養計劃,采取外派掛職、進修深造、培訓鍛煉等措施,培養行業骨干人才。加快推進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應用技術型高校轉型,支持高校以科研項目和重大工程為依托,完善產學研用結合的協同育人模式。優化高校學科專業設置,擴大急需緊缺專業招生規模。爭取教育部直屬和省外高校擴大在甘招生規模,大力培養重點行業、貧困地區、民族地區急需緊缺人才。省屬高校每年拿出一部分招生計劃,開展急需緊缺人才訂單式培養。
2.強化創新型科技人才培養。深入實施“高層次人才科技創新創業扶持行動”,支持創新型人才研發轉化重大科技創新創業項目,孵化培育一批高新技術企業。重視基礎研究人才培養,在研發機構建設和經費、項目等方面形成穩定支持的長效機制,鼓勵人才自主選擇科研方向、組建科研團隊,開展原創性基礎研究和面向需求的應用開發。完善科研項目招投標制度,健全競爭性經費和穩定支持經費相協調的投入機制。探索制定充分調動人才積極性的財政性科研支持經費使用管理辦法,簡化財政科研項目預算編制,加大績效激勵力度,取消勞務費預算限制比例,激發科研人員創新創造活力,推行有利于人才創新的檢查評審方式。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制定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后期資助和事后獎勵辦法,支持人才開展科技研發。
3.拓寬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渠道。緊緊圍繞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和新興產業培育發展,深化技術技能人才培養體制改革。在企業和職業院校建立職業技能培訓基地,推動職業院校和企業聯合培養技能人才,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或以獎代補等形式培養技術技能人才。研究制定技術技能人才激勵辦法,建立企業首席技師制度和大師工作室,試行年薪制和股權制、期權制,不斷提高高技術技能人才經濟待遇和社會地位。充分發揮農業職業教育體系、農村遠程教育體系和農民培訓基地作用,加強以農村生產經營型人才、專業技能型人才和專業服務型人才為主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培養一支有文化、懂科技、會經營的農村實用人才隊伍。
4.完善鄉村醫療衛生和教育人才培養機制。結合實際制定鄉村醫療衛生和教育人才中長期培訓規劃,切實加大基層醫療衛生和教育人才培養力度。保證經費投入,堅持對鄉村醫療衛生和教育人員進行有計劃、不間斷的業務輪訓。建立對口幫扶制度,實行上級機構與下級單位一對一掛鉤全覆蓋,通過上派下掛等形式,提高鄉村醫療衛生和教育人才的能力素質。繼續做好醫療人才“組團式”援藏工作,不斷拓寬援助渠道、豐富援助內容、準確援助目標,探索建立醫療衛生和教育等領域急需人才為基層一線提供“組團式”支持服務的長效機制。
5.支持企業家創新創業。依托國內外知名企業、高等院校建立企業家戰略合作平臺,通過開展學習培訓、考察交流和項目合作,著力培養一批具有戰略眼光和國際視野的領軍型企業家。加大蘭白科技創新改革試驗區、眾創空間、創富中心、甘肅(武威)陸港等企業孵化平臺建設,促進人才、項目、資金有效對接,催生一大批新型企業家。支持和鼓勵企業培育、建立國家級和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依法保護企業家財產權和創新收益,進一步營造尊重、關懷、寬容、支持企業家的社會文化環境。建立外部董事人才庫,加強專職監事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激發企業活力、創造力和市場競爭力。在國有企業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合理提高經營管理人才市場化選聘比例,暢通企業人才流動渠道。完善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薪酬管理辦法,不斷規范年薪制和股權、期權等薪酬政策。落實國家行政事業性收費、小額貸款擔保、職業培訓補貼等創業優惠政策。
6.促進青年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破除論資排輩、求全責備等陳舊觀念,抓緊培養造就青年英才。深入實施“隴原青年創新創業人才扶持計劃”,每年遴選一批有發展潛力的青年學術技術骨干和具有較強創新能力的青年學術技術團隊,給予重點扶持培育。充分發揮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動站)在人才培養中的優勢作用,繼續實施“隴原之光訪問學者計劃”,每年從基層企事業單位遴選青年技術人才,到專家科研工作站、中央駐甘單位和省內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大型企業進行為期一年的進修深造。支持企事業單位根據發展需要和自身實際,設立各具特色的青年人才扶持項目,大力培養青年創新人才和團隊。
二、著眼集聚高端緊缺人才,改進完善人才引進機制
7.創新急需緊缺人才引進方式。完善《關于加快引進急需緊缺人才的意見》及七個配套辦法,實行更加積極開放、更具突破性和創新性的優惠政策,圍繞重點領域、重點產業、重大項目、重點學科,大力引進戰略新興產業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堅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則,制定柔性引才辦法,采取項目合作、短期兼職、培訓指導、掛職服務等方式,匯聚各方優秀人才。廣泛建立與高校、科研機構、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關系,充分利用外部人才和智力優勢。每兩年引進100名金融人才、50名科技人才來我省掛職服務。對急需緊缺的特殊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議”方式,開辟專門渠道,提供特殊政策,實現準確引進。
8.健全人才引進工作體系。充分賦予用人單位在引進人才方面的自主權,采取市場化、社會化引才方式,有效調動和激發用人單位的引才積極性,發揮好用人單位的主體作用。鼓勵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和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發揮引進人才的橋梁紐帶作用,依托獵頭公司、民間人才培訓交流機構等社會力量廣泛開展人才引進工作。建立金融、科技等專業技術人才儲備和引進交流平臺,吸引和培養高層次、緊缺專業技術人才。鼓勵各地各單位實施各具特色的引才項目。
9.搭建人才發揮作用平臺。對引進人才充分信任、放手使用,支持他們深度參與國家計劃項目與我省“3341”項目工程、“1236”扶貧攻堅行動、“13685”絲綢之路經濟帶甘肅段發展戰略等重大項目建設,開展科研攻關。加大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動站)、留學生創業園支持力度,在各類科研機構、產業園區、重點企業設立科研工作站,吸引省內外優秀人才進站服務。完善具體措施,鼓勵和推動優秀人才更廣泛地參與國際國內學術交流與合作。
三、著眼促進人才合理配置,健全人才流動機制
10.破除人才流動障礙。打破戶籍、地域、身份、學歷、人事關系等制約,促進人才在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之間順暢流動。完善事業單位各類人才離崗創業具體辦法,允許離崗創業人員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職級,協議期滿后及時回原單位工作的,可享受離崗時的職務待遇。對事業單位離崗創業人員離職后形成的空缺崗位,由離崗創業人員原所在單位調劑解決。完善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為人才跨地區、跨行業、跨體制流動提供便利條件。構建統一、開放的人才市場體系,大力發展專業性、行業性人才市場,鼓勵發展獵頭公司等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和專業社會組織,有序承接政府轉移的人才培養、評價、引進等職能,為城鄉勞動者提供基本均等的就業服務,為用人主體提供便捷高效的招聘等人才服務。
11.促進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完善鼓勵和引導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的政策辦法,通過加強思想政治鼓勵、搭建干事創業平臺、提高經濟收入水平等政策措施,引導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基層一線流動,使他們在政治上受重視、社會上受尊重、經濟上得實惠。制定出臺教育、衛生、文化、農業等領域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基層相關規定。深入實施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一線就業服務計劃,繼續做好并完善民生實事項目和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農村特崗教師、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工作,促進重大人才工程及項目向艱苦邊遠地區傾斜。支持艱苦邊遠地區、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縣以下單位適當放寬招錄人才的條件,切實解決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人才緊缺的問題。
12.引導人才服務脫貧攻堅。圍繞“1236”扶貧攻堅行動,把脫貧攻堅作為各類人才服務大局的主戰場。建立脫貧攻堅工作集聚優秀人才機制,組織實施好“千名干部掛職行動”“引進金融科技人才行動”“教育衛生人才支持行動”,有計劃地選派黨政機關干部及省屬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到貧困縣、鄉、村掛(任)職,駐點開展幫扶服務、指導產業發展、推廣先進農業技術、培養鄉村實用人才,提升致富帶富能力,幫助推動準確脫貧。建立高層次、領軍人才聯系服務基層的長效機制,定點聯系行業系統一線部門和單位,經常性開展業務指導和能力提升等傳幫帶活動,更好地發揮示范引領和服務大局的作用。
四、著眼激發人才生機活力,強化人才激勵機制
13.加大創新人才激勵力度。探索健全有利于科研人員潛心研究和創新的政策,調整科研項目經費支出結構,允許單位按一定比例列支間接費用,用于鼓勵和支持科研人員開展發明創造。加大對商業模式、文化創意等創新成果產權的保護,探索建立創新人才維權援助、人才引進使用中的知識產權鑒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金融服務等機制。賦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處置自主權,除事關國防、國家安全、國家利益、重大社會公共利益外,允許通過協議定價、掛牌交易、拍賣等方式轉讓轉化,收益歸本單位所有,主管部門不再審批或備案。優先支持人才資本和技術要素貢獻占比較少的轉制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科技服務型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支持對企業經營業績和持續發展有直接或較大影響的科研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和業務骨干等持股。激勵科研人員開展科技創新,職務科技成果轉化、轉讓等收益按不低于60%的比例獎勵參與研發的科技人員及團隊,知識產權可作為無形資產在企業中按一定比例折算股份。
14.完善突出貢獻人才獎勵體系。合理設置各類人才獎項,形成以政府獎勵為導向、用人單位和社會力量為主體的人才獎勵體系。加大在甘“兩院”院士、“甘肅省科技功臣”、“甘肅省領軍人才”獎勵力度,提高“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省優專家”一次性獎勵標準。對入選“千人計劃”“萬人計劃”的高級專家,按實際貢獻大小給予一次性獎勵。對入選國家“杰出專業技術人才”“百千萬人才工程”“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工程”“長江學者”“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的專業技術人才,直接納入省領軍人才靠前層次管理,并享受相應津貼待遇。探索建立首席科學家、首席教授、首席工程師、首席技師制度,實行年薪制等激勵方式。完善省領軍人才激勵和退出機制,對年度考核優秀和有突出貢獻的進行年度津貼獎勵,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發當年津貼,連續三年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納入領軍人才隊伍。
15.鼓勵支持人才創新創業。允許和鼓勵在甘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農技推廣機構的科技人才,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以在職創業或在科技型企業兼職,收入歸個人所有。加大對人才創業的支持力度,完善落實培訓指導、項目扶持、貸款貼息、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提高創業成功率。充分利用人才工作專項資金、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扶持專項資金及各類政府投資基金等資金渠道,加大對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支持力度。加快大學科技園、文化創意產業園、科技創新城等創業平臺建設,引導各類人才根據企業和市場需求開展項目研發和成果轉化。高校、科研院所設立一定比例的流動崗位,聘用具有創新實踐經驗的企業家、科技人才兼職。
五、著眼準確識別使用人才,創新人才評價機制
16.改進人才評價考核方式。堅持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的人才評價導向,克服唯學歷、唯職稱、唯論文等問題。不將論文作為評價應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條件。制定人才分類評價辦法,基礎研究人才以同行學術評價為主,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人才突出市場評價,哲學社會科學人才強調社會評價。發揮政府、市場、專業組織、用人單位等主體作用,建立完善評審專家數據庫,形成社會化、市場化、多元化人才評價體系。建立符合中小學教師、全科醫生等崗位特點的人才評價機制。適當延長基礎研究人才評價考核周期。鼓勵各地各行業各領域研究出臺個性化評價辦法,對“民間藝人”“能工巧匠”“土專家”“田秀才”等實用人才,授予具有地方和行業特色、有別于國家職稱系列的專門稱號,并給予適當補貼。
17.積極推進職稱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深化職稱分類改革的實施辦法。突出用人主體在職稱評審中的主導作用,合理設定和下放職稱審批權限,對符合國家規定組建高評會條件,且管理水平好、職稱評審制度健全的市州、省直部門、省屬國有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高職高專等單位,賦予高級職稱評審權限。繼續修訂完善各系列職稱評審實施細則。對具有重大發明創造、學術帶頭人或轉化科技成果取得顯著成效的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晉升職稱和職業資格等級。優化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才申報參加職稱評審服務,對專業不對口的專業技術人才,可采用延長專業年限辦法晉升職稱。對具有較高學術造詣、重大研究成果和特殊技能的高層次人才和重點產業急需緊缺人才實行職稱直聘制度。清理減少準入類職業資格并嚴格管理,推進水平類職業資格評價市場化、社會化,放寬急需緊缺人才職業資格準入。
18.促進崗位管理向重點行業領域和基層一線傾斜。適當放寬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高級職稱職數限額。探索建立縣以下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調整辦法,適當放寬縣鄉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限額,鼓勵基層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探索基層事業單位職員制度改革,提高基層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待遇。根據專業特點,逐步推行“凡晉必下”制度,對晉升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須有縣及縣以下對口單位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一年以上的服務或工作經歷。事業單位承擔國家或省級重大研究項目或課題,需要突破崗位結構比例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可申請設置特設崗位,特設崗位不受本單位崗位總量、很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
六、著眼形成人才工作合力,完善人才管理體制
19.健全人才管理體系。根據政社分開、政事分開和管辦分離要求,強化政府人才宏觀管理、政策法規制定、公共服務、監督保障等職能。推動人才管理部門簡政放權,消除對用人主體的過度干預,建立政府人才管理服務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清理和規范人才招聘、評價、流動等環節中的行政審批和收費事項。充分發揮用人單位在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中的主導作用,全面落實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的用人自主權。對符合條件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編制實行備案制管理。指導事業單位改進崗位管理模式,建立動態調整機制,事業單位有權對內部崗位進行調整、實行崗位動態管理,通過競聘上崗確定聘用人員。探索高層次人才協議工資制等分配方法,允許事業單位在績效工資總額內自主確定其分配辦法。研究制定促進人才開發及人才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20.強化人才服務保障。堅持人才引領創新發展,將人才發展列為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指標,圍繞我省重大項目和重點產業發展研究制定人才支持措施,促進人才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充分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為用人主體和人才提供信息服務。優化政府財政支出結構,各級政府要逐步加大人才開發投入力度,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投入機制。政府投入人才專項資金向少數民族地區、貧困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傾斜。研究制定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加大人才投入的政策措施,創新人才與資本、技術對接合作模式。發展天使投資和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產業和服務,加大對人才創新創業資金扶持力度。
21.凝聚人才工作合力。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充分發揮黨委(黨組)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健全各級人才工作機構,充實配強人才工作力量,將各行業、各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列入相關職能部門“三定”方案,形成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充分參與的人才工作新格局。探索建立條塊結合的人才工作目標責任考核長效機制,細化考核指標,加大考核力度,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評優、干部評價、競聘上崗的重要依據。將人才工作列為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情況述職的重要內容。堅持對人才的團結教育和引導服務,加強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充分發揮黨的組織凝聚人才作用。完善落實領導干部聯系專家、專家決策咨詢、特殊一線人才醫療保健等制度,團結凝聚優秀人才。加強各類人才教育培訓、國情研修,增強認同感和向心力。鼓勵支持各市州、各部門因地制宜,開展差別化改革探索。加強優秀人才和工作典型宣傳,營造尊重人才、見賢思齊的社會環境,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工作環境,待遇適當、無后顧之憂的生活環境,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制度環境。
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
2016年9月1日印發